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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正式颁布,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2024-10-24 16:26   海报新闻

  大众网记者 田甜 枣庄报道

  10月24日上午,《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了解到该《条例》共八章六十条,包括总则、种质资源保护与种植管理、加工营销与品牌培育、质量监督管理、产业融合、服务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等条款。并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恒,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力,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史学斌,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孙守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王涛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传媒中心主任,枣庄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磊主持发布会。

  孙恒对《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立法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石榴是枣庄市最有特色、最具优势、最富影响力的农业品牌和城市名片。近年来,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迅速,成为国内集中连片种植面积最大、品种最多、产业链条最完整的石榴产地之一,也是国内最大的石榴鲜果、石榴苗木、盆景盆栽集散地。但产业发展中还存在着管理粗放、产业集聚度低、品牌效应不强等问题,亟需通过立法明确部门职责、理顺管理体制、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助力本市乡村振兴。制定《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法治护航枣庄石榴产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

  《条例》的制定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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