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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正式颁布,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2024-10-24 16:26   海报新闻

  市委依法治市办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立法过程中,我们通过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作用,正确履行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职责,保障《条例》立法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强化立法协调小组作用。组织有关部门对《条例》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协商,争取与相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有效推动《条例》起草审查工作开展。二是及时开展审查论证。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合法性审核机构,具体开展《条例》审查工作。4月底,市农业农村局提交审查申请后,市司法局及时组织对《条例》进行论证修改,并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峄城区政府代表参会讨论。三是广泛听取意见建议。5月,市司法局发函广泛征求相关市直部门、区(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不同领域专家意见。5月下旬,市司法局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农业农村局对意见建议进行研究,采纳吸收合理内容,并对意见分歧进行充分协调,与相关单位基本达成一致,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四是配合审议论证工作。《条例(草案)》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以市政府议案形式提报市人大常委会后,市司法局通过积极主动参与修改论证、调研等工作,实现了全程参与,圆满完成《条例》立法任务。

  二是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以法治手段护航石榴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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