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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启动第三批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申报 推动住宅品质再升级

2025-05-19 16:50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蒋甜 青岛报道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加快推动全省住宅品质提升,打造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居住需求,根据《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鲁建发〔202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省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第三批)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筛选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对象

  全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的在建、建成住宅项目。

  在建住宅项目:

  原则上处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地基建设或主体施工阶段,属于培育项目。

  建成住宅项目:

  已交付且经过一个采暖季,入住率达到60%。

  二、试点内容

  (一)条件要求

  符合山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高品质住宅建设标准》相关条件要求,分为基础项和提升项两类。其中,用“应”表述的内容为基础项,申报项目须全部符合;用“宜”表述的内容为提升项,申报项目应根据实际自行选择不少于10项内容。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符合国家现行开发建设政策、基本建设程序的;

  2.项目规划、设计、施工不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

  3.以“高低配”方式控制建筑高度,为建设别墅、私家庄园创造条件的;

  4.通过穿墙、打洞等方式,变相修改、建设别墅、私家庄园的;

  5.建设和使用中出现过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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