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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长涉贪千万一审被判11年:是否“国家工作人员”引争议,其已上诉

2025-06-10 06:24   澎湃新闻

  一审判决书显示,孟希娟利用担任秦都偏转幼儿园园长的身份,侵吞幼教集团偏转幼儿园公款1079余万元。其所任职的偏转幼儿园,原为咸阳偏转电子后勤管理部下属的经济实体。成立于1993年10月,属企办幼儿园性质, 一直未取得办学许可证。

  孟希娟自1994年开始进入该幼儿园工作,先后担任幼儿园教师、教学主任、副园长等职。

  2005年11月开始,孟希娟担任该幼儿园负责人。2009年11月,偏转电子任命孟希娟为园长。

  公诉机关称,2014年底,幼儿园需申请办学许可证。根据当时偏转幼儿园的情况,只能申报办理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经公司领导同意,由孟希娟协调办证事宜,公司后勤管理部配合。

  2015年至2016年期间,孟希娟以申办办学许可证需要办学场地租赁合同为由,先后找到后勤部负责人白小峰签订了两份《幼儿园承租合同书》。合同约定:出租方(甲方):咸阳偏转电子后勤管理部,承包方(乙方):偏转幼儿园孟希娟,签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甲方落款由白小峰签字,并加盖偏转电子后勤管理部公章,乙方由孟希娟签字。

  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消息:2017年,为实行国有企业改制,咸阳将各市属企业托儿园(所)进行整合,组建咸阳幼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幼教集团)。同年10月,偏转电子与幼教集团签订移交协议,将偏转幼儿园资产进行整体移交。

  2018年,孟希娟以申办办学许可证承租合同不符合标准为由,草拟《偏转幼儿园承租合同书》,承包经营期限为20年,与白小峰重新签订了承租合同。签订时间前置为201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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