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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长涉贪千万一审被判11年:是否“国家工作人员”引争议,其已上诉

2025-06-10 06:24   澎湃新闻

  公诉机关认为,孟希娟虽然与偏转电子后勤管理部签订了两份《幼儿园承租合同书》,但约定模糊、表述敷衍、序号混乱,其中一份甚至没有约定合同期限,孟希娟个人与偏转集团或其后勤管理部并不存在实际的承租关系,其系白小峰为配合办理办学许可证,并与孟希娟签订协议作为申报材料使用。

  澎湃新闻注意到,一审期间,辩诉双方争论焦点围绕孟希娟身份展开。其究竟是偏转幼儿园的承租人,还是由偏转电子集团任命的园长、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公诉机关称,偏转幼儿园隶属偏转电子管理期间,园长任命、人员、财务均由集团统一管理;移交幼教集团管理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支等由幼教集团承接,统一管理监管,企办幼儿园的属性始终没有发生变化。

  孟希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将本应入账幼教集团偏转幼儿园的国有财产,采取私设账户、转入个人账户及他人账户等方式侵吞、占有,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判决书显示,孟希娟则称,2005年开始,偏转幼儿园就系她个人承包经营,每年向偏转电子交纳承包费。在偏转幼儿园移交到幼教集团后,她也是按照之前的交费标准交纳12万元/年的承包费。

  不过,孟希娟承认,此前一直未签订幼儿园承包租赁合同。

  2014年底,多部门检查中发现偏转幼儿园无办学许可证,系违规经营,为了获得办学许可,经与偏转电子后勤管理部商量,并在获得集团领导同意后,为了申请办学许可证签订了承包合同。

  承租关系不成立,园长获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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