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长涉贪千万一审被判11年:是否“国家工作人员”引争议,其已上诉
2025-06-10 06:24 澎湃新闻
孟希娟的家人称,从2015年起,孟希娟未从原单位领取过一分钱工资。该幼儿园创建于20世纪90年代,场地狭小,达不到幼儿园规范标准。为此,孟希娟作为承租人,自2018年起就着手改造、建设幼儿园,使幼儿园逐渐走上规范化发展道路。
但一审法院认为,偏转电子、幼教集团为偏转幼儿园提供了开办资金、场地、楼房、教学用地和教学教具等,还配置了教学人员并且对偏转幼儿园的财务收支等进行监督管理,所以偏转幼儿园是幼教集团的管理对象。
2025年1月,淳化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孟希娟系受幼教集团委派到偏转幼儿园从事公务的人员。孟希娟与偏转电子后勤管理部签订的幼儿园承租合同书系办理办学许可证所需,双方不存在实质上租赁幼儿园的租赁关系。
因此,孟希娟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1079余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目前,孟希娟已上诉至咸阳中院。(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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