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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长涉贪千万一审被判11年:是否“国家工作人员”引争议,其已上诉

2025-06-10 06:24   澎湃新闻

  在庭审中,孟希娟认为,她与偏转电子后勤管理部签订的《幼儿园承租合同书》具备法律效力,合同中明确规定“租赁期间财务独立、自负盈亏”。

  针对出现三份承租合同的情况,孟希娟解释道:最初的那份《幼儿园承租合同书》由于未对承租期限作出约定,后续与偏转电子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进行了补充约定,将承租期限明确为15年。之后,她了解到承租合同的租期最长可约定为20年。于是,在2017 - 2018年期间又与偏转电子签署了20年版本的《幼儿园承租合同书》。

  孟希娟辩称,2018年11月22日,秦都区民政局向秦都偏转幼儿园颁发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然而在2019年1月至3月期间,秦都偏转幼儿园向幼教集团报送财务数据及各类文件时,均遭到拒收。

  幼教集团向其下达了2019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为其设定了年度营业总收入480万、利润总额目标值20万、上交管理费13万元的“经济指标”。偏转幼儿园回复称,幼儿园作为普惠性幼儿园,处于“微利经营”状态,“对此条件不能接受”。

  2023年7月,纪监部门正式立案调查前,咸阳幼教集团不仅向孟希娟个人发送律师函,要求其缴纳48万元的承包费,还向咸阳秦都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进行了保全,请求法院判决孟希娟支付48万元承包费。

幼教集团曾对孟希娟发起民事诉讼。图片来源:受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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