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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一年受贿9000多万,互联网大厂如何反腐?

2025-09-19 07:30   中国新闻周刊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昕栋用“小官巨贪”来形容互联网公司这样的贪腐现象。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相比于传统企业,互联网公司的管理方式更加扁平化,在快速扩张中大量下放权力。如果缺乏监督,这种短链路的决策就可能给基层员工创造寻租空间,尤其在关键业务部门,会出现“小官巨贪”现象。

  吴昕栋进一步表示,“平台软权力”腐败通常跟数据、算法、流量等互联网平台的虚拟资源挂钩,它们看不见摸不着,但因为有稳定的流通渠道和变现规则,被赋予了实实在在的经济价值。

  比如,某视频平台前员工李某与外部人员合伙成立公司,他借助手中权限,把流量投放倾斜给其关联公司的账号,从中收取好处费。目前,李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石某是一家互联网公司贴吧业务部的用户经理,日常负责产品设计和客户需求,这个岗位看起来普通,却让他接触了公司内部的虚拟财产。任职期间,石某引入某科技公司合作虚拟货币奖励业务,趁机非法收受现金608万元。同时操作多个贴吧账号,将虚拟货币套现并转入个人银行账户,侵占公司资产366万元。

  不过,并不是在关键部门的员工,都有把“平台软权力”变现的机会。一位字节跳动员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的岗位职能是给某平台上用户生产的内容做推荐。他表示,在这个平台上,算法的推荐权力要远远大于他本人,“坦白说,捞油水的机会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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