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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最新通知!

2024-09-19 07:26   德州市政府网

  12. 开展工业企业升规纳统推进专项行动,力争年内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家。实施工业企业升规纳统激励,对新增“小升规”企业,分两年给予总额最高10万元奖励。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壮大,力争全年新增纳统服务业企业60家。对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新增纳统服务业企业,且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的,积极落实省补助资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照大型企业30%、中小微企业60%的比例返还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的比例予以返还。(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4. 组织开展清欠专项行动,完善企业账款清欠机制,积极推进拖欠企业账款化解。〔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5. 加强市属企业降本增效,开展亏损企业治理。加快市属企业存量资产专业化整合,推动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主业集中,对非主业存量业务,按清理退出、转型升级、对标挖潜、专业化整合等方式分类管理;严控非主业增量业务,原则上市属企业非主业投资占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比重不超过10%。(牵头部门: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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