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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储能 | 重磅!国家能源局最新发布,事关新型储能市场注册!

2024-09-27 17:17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获悉,9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通知 (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定义了电力市场的范畴,包括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经营主体涵盖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及新型经营主体(如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

  本规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经营主体的电力市场注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按照规范执行。其中新型储能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与电网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接入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具备电力、电量数据分时计量与传输条件,数据准确性与可靠性满足结算要求;满足最大充放电功率、最大调节容量及持续充放电时间等对应的技术条件,具体数值以相关标准或国家、地方有关部门规定为准;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经营主体视为一体,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具有法人资格时可选择转为独立新型储能项目,作为经营主体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市场注册审查通过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新型储能企业、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经营主体原则上无需公示,注册手续直接生效。关于信息变更,规则要求经营主体市场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首次注册的电力交易机构提出信息变更申请。其中储能企业的变更内容包含新型储能企业主体储能项目(单元)转让、储能单元容量调整、其他影响交易组织的关键技术参数变更等。审查通过后也无需公示,信息变更手续直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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