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存”于家暴后,被摧毁的与不能妥协的
2024-11-25 12:26 澎湃新闻
7月24日,玉梅的刑事代理律师姚克枫前往检察院进行第一次阅卷。当时,案卷里并不包括此前玉梅多次遭遇家暴的报案记录和就医情况。而姚克枫认为,有必要对事实进行补正。在他看来,之前几次的家暴证据能够客观体现施暴者的行为具备“持续且恶意”的特征。
根据玉梅回忆的报案时间和地点,律师团队向成都和重庆的相关派出所和医院提交申请书,最终调取到与家暴有关的六条报警记录、四次就诊记录,以及当地派出所向贺某阳开具的两次《家庭暴力告诫书》。
检察院在审理案件材料后,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
而作为刑事判决的另一重要依据,玉梅的伤情鉴定也几经波折。
2023年5月,四川舟达事务所律师马长均见到玉梅,那时身高不足1米52的她躺在病床上,10根引流管从不同方向穿进她的身体。
“当时她挂着那个(人工造瘘的)袋子,喝了一点带菜叶子的那种稀粥,(我)就看到稀饭和菜叶子原样地排出来了,”他回忆道,“到那里半个小时以后,我的心理都有点承受不了那种状态。”
马长均是玉梅多方求助后,第一个为她提供帮助的专业人士。他决定代理玉梅的离婚诉讼,并无偿为她进行刑事诉讼的取证和辩护。
四川舟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长均
玉梅回忆,2023年5月4日左右,有警察来医院为她做初步笔录,调取了当时的病历,但她没有见到法医,也没有签署过伤情鉴定的有关文件。出院前,她接到通知,前往派出所领取伤情鉴定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