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
2024-11-28 17:14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8.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三看”要素审查法——陆某合同诈骗案
案例要旨:合同诈骗罪中被告人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可采取“三看”要素审查法,亦即一看履约能力,二看履约行为,三看事后态度。被告人缺乏履约能力,亦无实际履约行为,事后又无承担违约责任的表现,应认定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
司法观点
“一房二卖”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还是属于民事欺诈,一是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二是刑民界定应当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在房屋交易市场中时常出现“一房二卖”行为,也就是房屋所有人将同一套房屋先后出卖给不同的买受人,该行为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也有可能仅构成民事欺诈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准确界定“一房二卖”行为的刑民问题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