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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猥亵行为多发易发,专家建议:完善法律法规、监控等硬件设备,提高见警率

2024-12-10 10:00   法治日报

  “虽然在监控里发现了那名男子,但监控视频没有清晰地拍到那人的人脸,也没有其他信息能够帮助民警缩小范围,最终不了了之。民警告诉我处理这个最好的办法就是当场拍下犯罪证据然后报警,找地铁的安保控制住他。但要在受到侵犯的第一时间作出这样的反应,对我来说实在太难了。”王女士说。

  除了自己的老公,这次遭遇王女士不敢告诉别人,她害怕别人因为这件事误会她穿着暴露,从而受到恶意的揣测和无端的指责,那天穿过的衣服她再也没碰过。时至今日,想起这件事,她心里还会有一种被侵犯的感受。“我现在的心态是,希望这件事尽快过去,不想再回忆了,但又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应该看开一点,两种矛盾的心态不断交织。”

  多位来自北京、上海、山东等地的女性受访者表示曾在公交车或地铁上被人猥亵或疑似猥亵,多名受访者表示自己的亲友也有过类似遭遇,且曾目睹过周围其他女性被他人有过恶意行为。记者在社交平台检索“地铁 咸猪手”“公交 猥亵”等关键词发现,不少女性甚至一些男性在公共交通上被猥亵。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谢澍介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均对猥亵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罚。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取证难惩罚力度弱

  打击治理存在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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