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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猥亵行为多发易发,专家建议:完善法律法规、监控等硬件设备,提高见警率

2024-12-10 10:00   法治日报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曾针对此类案件证据较为薄弱,取证相对困难的情况,起草了《公共交通领域强制猥亵犯罪取证指引》,并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讨论会签,形成类案规范,从规范取证、强化关键证据着手,保证案件质量。同时初步明确了对于多人次猥亵、直接接触身体敏感部位、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等情节较为严重的猥亵案件,需要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以准确把握是否构成强制猥亵犯罪。

  为有力打击和治理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康有成建议,应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猥亵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程度标准等。例如,明确哪些肢体接触、言语骚扰等行为属于猥亵范畴,以及不同程度猥亵行为的相应处罚措施。提高刑事处罚力度,适当提高强制猥亵罪的量刑标准,加大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猥亵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增强法律的威慑力,使不法分子不敢轻易触犯。

  他还提到,应加强执法与监管。增加警力投入,在地铁等公共场所增加便衣警察的巡逻力度,尤其是在高峰时段和案件高发区域,提高见警率,及时发现和制止猥亵行为的发生。强化证据收集,加强对地铁车厢及站点的监控设施建设,确保监控无死角,为案件的调查取证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证据收集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多元防治机制。鼓励公众参与,设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乘客积极举报猥亵行为,对提供有效线索或协助警方破案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表彰,提高公众参与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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