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共建立基层医保工作站(点)1499家,实现四级医保经办网络全覆盖
2024-12-25 10:13 海报新闻
冯宪辉:我市坚持合理规划,稳步推进门统药店相关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定点药店纳入工作。坚持应纳尽纳原则,推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管理,不断扩大职工门诊统筹药店覆盖面。目前,全市共有983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其中会商通过212家门统药店开通互联网问诊购药结算服务。二是调整完善互联网复诊收付费标准。为推动职工门诊统筹药店互联网问诊购药及医保结算工作落地落实,2024年6月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互联网复诊价格及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枣医保函〔2024〕18号),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复诊费收付费标准。三是多轮次开展实地验证。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和推进会,成立由局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多次带队开展实地验证工作,对验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进行整改。四是着力推进互联网医院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进一步优化互联网医院申请医保定点业务流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院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目前,已将枣庄市立医院、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山东国欣颐养健康集团枣庄医院纳入互联网医保定点管理,并正常开展互联网问诊服务。截至目前,共结算3754人次,结算总金额162.7万元,医保基金支付金额115.2万元。
记者:请问,关于落实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