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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人!德州2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四)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合格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因个人原因提出调动。

  (五)调剂使用

  对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被引进的人员,在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内,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其他事业单位双向选择,服从调剂的,择优引进。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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