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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济宁市2024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2025-04-17 14:57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刘兆鑫 济宁报道

  4月16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济宁市2024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详细内容如下。

  案例一: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某奶茶店给“

  ”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案

  【案情摘要】“

  ”商标是沪上阿姨(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第32类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22年04月28日至2032年04月27日。

  2024年7月11日,根据济宁市公安部门线索移交,当事人涉嫌违规购买、使用假冒“”

  ”注册商标的商品(便携打包袋)。经查,当事人通过“拼多多”网络购物平台购买2000个标有“

  ”商标的便携打包袋用于奶茶销售,并对外销售使用了100个涉案商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济宁太白湖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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