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济宁市2024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2025-04-17 14:57 大众网
【案情摘要】“花無痕”是广州博特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第3类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自2022年10月21日至 2032年10月20日。
2024年3月1日,根据“花無痕”的商标持有人举报,京东商城第三方商家“强胜家清专营店”涉嫌销售侵犯“花無痕”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商品编号:10088348123398。经查,当事人在京东商城“强胜家清专营店”销售商品编号10088348123398的洗化商品时使用“花无痕”字体进行商品宣传,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济宁经开区市场监管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是依法严厉惩处商标侵权的典型案例。本案当事人未经“花無痕”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其行为侵犯“花無痕”商标专用权。该案的处理彰显了济宁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案例的坚定决心和营造、维护、优化健康法治市场环境的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有利于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
案例五:金乡县鱼山街道某副食部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案
【案情摘要】“宁夏枸杞”是地理标志产品,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
2024年8月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该店货架上摆放有华海顺达“宁夏枸杞”2袋(食品名称:宁夏枸杞(分装);净含量:80g,产品标准代号:GB/T 18672;原料产地:宁夏中卫市中宁县;产地:河北省沧州市;沧州市某粮油调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