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济南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发布
2025-04-24 16:25 海报新闻
【案情摘要】外国某设备和运输公司系涉案“某滑轨组成的轨条”发明专利权人,因与第三人的专利侵权纠纷,向某市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处理请求。某市知识产权局作出行政裁决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裁决第三人专利侵权行为不成立。外国某设备和运输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上述行政裁决。
【裁判内容】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从现场勘验取回的零部件比对结果,争议的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与某市知识产权局认为涉案产品不具备相关技术特征的判定不同。法院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裁决并判令某市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典型意义】涉外专利行政判决的公正、公开与透明,有助于提升国内外当事人对司法体系的信任,增强跨国企业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信心,推动技术创新。本案的判决彰显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防止行政裁决因技术误判损害权利人利益,统一了行政审查和司法侵权判定中的法律适用标准。
案例10 赵某等假冒注册商标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