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向好友私发不雅照片或视频也违法,如果在社群传播,群主也难逃责任
2025-12-22 19:37 南方日报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其中第八十条对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规定作出明确细化,对传播淫秽信息加大了处罚力度。
记者梳理了广东地区审理的多起涉网络淫秽信息传播案件,深入解读新法司法实践导向,网络涉黄无论牟利与否、场景公私,均无法律真空,新规落地将进一步填补规制空白,筑牢清朗网络环境法治防线。
微信转发淫秽信息给好友也违法,QQ群主放任成员传播“色情”也获刑
从广东地区查处的涉网络淫秽信息案件来看,传播行为的表现形式日趋多样,从传统的群内分享、私聊发送,到专业化的众筹合购、网站传播、直播牟利,覆盖了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清晰呈现了不同行为模式对应的法律后果。
以往公众存在的“私下传播淫秽信息仅属道德问题”的认知误区,新规修订明确纠正这一认知。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明确将“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纳入治安处罚范畴,无论传播场景是公开微信群还是私人私聊,只要证据确凿,均可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也将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私人聊天中发送不雅照片或视频,一旦被举报查实,也会受到法律制裁。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宗传播淫秽物品案中,路某多次使用其手机微信账号向自己的微信好友转发淫秽小视频共54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