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相关问题的说明和回应
2025-12-24 11:01 新华社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于2025年6月27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后成为现行法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立法法有关规定,法律草案通过后即成为法律并依法公布施行。自2025年6月27日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布至11月27日这段时间里,我们没有收到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的不同意见。
二、关于“哪位少爷吸了”
近期,有言论针对第136条规定的封存措施提出“哪位少爷吸了”的问题,从法治上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在国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法治工作中,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必须依法予以追究。宪法和立法法、有关组织法、有关议事规则等法律对立法活动、立法工作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为立法活动、立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立法工作不受任何特殊利益群体、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当影响。
三、关于治安违法记录封存的含义
治安违法记录封存是一种对治安违法信息进行管控的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措施。实行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目的是对治安违法信息进行必要的管控和规范,减少和避免被处罚人“一次受罚、终身受限”。封存不是消除、删除记录,有关违法信息仍然记录在案,但不得随意查询、提供或者披露。第136条规定予以封存的记录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同时规定了两类例外情形:一是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查询的除外;二是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第136条还规定,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