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买“雇员忠诚险”后,一名员工骗走14人393万元理财资金!银行找保险公司理赔被拒,打官司最终获赔328万多元
2026-05-15 08:44 每日经济新闻
在崔春霞看来,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其信誉是其经营的生命线。当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时,银行对客户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和监督责任。银行主动垫付客户损失,是其在特定情境下为维护自身信誉、避免更大经营风险而采取的合理且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这笔支出直接导致了银行自有资金的减少,构成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因此,将这种为维护自身根本利益而产生的必要支出认定为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更符合雇员忠诚险分散雇主风险的立法本意和商业目的。
三是保险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的开放性表述应如何解释?
从公开的保险条款来看,雇员忠诚险条款通常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诈骗、职务侵占、贪污、挪用资金等”的开放性表述。崔春霞指出,这里的“包括但不限于”至关重要,它表明合同双方的真实意图是尽可能广泛地覆盖雇员的各类不诚信行为,而非局限于列举的几项具体罪名。当员工的犯罪行为在实质上完全符合“为个人牟利而损害雇主利益”这一不诚实行为的核心特征时,保险人就不应利用格式条款的解释权来不当限缩其责任范围。法院采纳对被保险人有利的解释,正是对契约精神和公平原则的维护。
雇员、银行、储户
责任界定和损失划分仍需进一步厘清
记者注意到,类似的雇员诚信险拒赔理由还包括:雇员职权行为不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不诚实行为;保险公司认为“银行内部监管不力”,符合免责条款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存在重大过失行为”的规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