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收费站私设破胎器:安全管理也不能突破法律边界
2026-06-17 16:41 海报新闻
那块“冲卡破胎 后果自负”的提示牌,看似提前告知,实则是企业单方作出的免责声明。按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相关规定,即便骑手存在闯卡过错,企业私设危险设施诱发事故,依旧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不能靠一块牌子就免除自身过错责任。记者以普通司机身份询问“小轿车还能不能过”,工作人员给出明确答复“小客车肯定可以上,那个破胎器又不是一直固定在那里的”——这句话恰恰说明,破胎器是临时布设的可移动装置,其部署缺乏固定性和规范性,安全隐患更加突出。
回应前后矛盾,暴露权责边界认知模糊
高速管理方从“经审批同意”到“正在调查”的口径反转,侧面反映出设施布设流程不够规范。
近年来部分高速运营企业面对闯卡现象,急于降低管理成本,不愿走联勤联动的正规渠道,总想靠硬件设施简化管理流程。这种思维误区,混淆了市场主体与行政机关的根本区别,误将经营便利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真正合规的管控模式,应当是高速、交警、路政的常态化联勤联动——入口加强人工引导劝阻,发现闯卡行为第一时间推送路面警力拦截处置,用协同执法替代企业私设惩戒设施。
道路通行秩序的维护,必须守住依法行政这条底线。寒山收费站的破胎器,究竟是谁批准、谁安装的?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这些问题不能以“正在调查”含糊过去。企业可以提诉求、可以搞服务,但不能越权、不能私设罚具、不能用危险装置代替合法管理。此事需要一个经得起法律检验的明确交代。
(综合华商报、大风新闻、中安在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