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橘子宾馆遭桔子酒店起诉索赔10万背后:被告认为被“碰瓷”,多家小宾馆此前已败诉,也有商家刻意攀附品牌

2026-06-25 14:23   极目新闻

  橘子宾馆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背靠安置小区,对面是一所高校,距离平顶山市中心约10公里。自2017年开业至今年年初,冯丽与丈夫一边照料家中老小,一边经营宾馆,虽然辛苦,但日子安稳平淡。

  平静的经营状态在今年6月14日被彻底打破。当日,冯丽收到三份法院传票。橘子宾馆、郑志、冯丽三方被列为被告,遭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简称“桔子酒店公司”)起诉,理由是商标侵权及存在不正当竞争。

  公开信息显示,桔子酒店公司隶属华住酒店集团,于2009年申请注册“桔子酒店”“桔子水晶酒店”商标,2012年申请注册“桔子酒店·精选”商标,后续又分别于2021年、2023年申请注册“橘子酒店”“橘子”两个商标。这5个商标均核定使用于餐饮住宿类。

  6月25日,该案将在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民事起诉书显示,桔子酒店公司称,其有“桔子”系列商标专用权,“桔子”酒店品牌具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被告经营的橘子宾馆擅自使用带有“橘子”字样标识,侵权标识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在整体外观构成、呼叫及含义上高度近似,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认。被告主观上具有利用及攀附“桔子”系列商标知名度、影响力的故意。橘子宾馆从2017年开业至今,造成该公司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桔子酒店公司诉请法院判令橘子宾馆将网络平台、门头及店内所有“橘子”标识进行删除和变更,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变更企业名称,不得再使用与“桔子”相同或相近的文字、标识;判令被告方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