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6-07-02 17:58 “潍坊人社”微信公众号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三、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审委员会组建
1.高级职称。2026年度,我市组建经济(人力资源)专业高级、农业(基层农业)技术高级、工程(基层工程)技术高级、卫生(基层卫生)技术高级、中小学(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委会,负责相关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2.中级职称。各中级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组建相应中级职称评委会,负责相关系列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2026年度市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3。
3.初级职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初级职称管理权限组建初级职称评委会,负责相关系列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2026年度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4。
4.各县市区组建的中级、初级评委会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公开。
(二)评审委员会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