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6-07-02 17:58 “潍坊人社”微信公众号
各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及有关规定,遴选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评审应当使用“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实现全程追溯可查。评审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分类评价的原则,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奖项,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三)评审收费
职称申报评审收费应严格按我省职称评审收费政策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收费项目。
四、公示及发文发证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及时在“服务平台”和组建单位门户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按程序核准备案,及时行文公布。申报人可以登录“服务平台”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五、时间安排和组织管理
(一)时间安排
1.总体安排。我市各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应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国家、省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由相关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根据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后确定。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严格材料报送时限,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参加省各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申报时间和具体要求按省有关部门通知执行;申报参加我市组织的各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确定具体时间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