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问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
2026-07-12 05:53 央广网
“法律保护的不是自然界的一朵四叶花,而是这朵花作为标识经过长期使用所积累的商业信誉和品牌价值。”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龙文懋说,我国实行的是商标注册取得制度。一般情况下,一个商业标识只要符合商标法规定,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注册,就能够取得商标专用权,依法获得排他性保护。因此,即便四叶花来源于自然界,属于公共领域元素,也并不意味着不能成为商标。关键在于它是否能够发挥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作用,也就是商标法所强调的显著性。
所谓显著性,可以简单理解为消费者看到这个标识后,能够想到某一个特定的经营者或特定来源,而不仅仅想到一种自然事物。
龙文懋表示,本案中,LV长期将四叶花图案作为品牌的重要标识,持续、大量地使用于皮具、箱包、服饰等商品上,经过长期市场经营,已经使消费者形成稳定的品牌联想。从商标法上讲,这种识别能力既源于该商标固有的显著性,也源于LV长期的使用行为使该商标获得更强的显著性。因此,该商标依法受到商标法保护。
北京某区茉莉奶白门店(记者刘保奇 摄)
关于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龙文懋表示,司法实践通常重点考察涉案标识使用行为是否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及是否足以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
所谓商标使用,是指将某一标识作为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品牌标识来使用,而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通装饰。简单来说,就是看行为人是不是把这个图案当成自己的品牌标识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