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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落实城建档案新规 提升“收、存、用”质效

2026-07-22 17:19   《城乡建设》2026年第14期

  2026年4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确立城建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归档进度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三大核心制度,从档案形成、收集整理、移交保管、开发利用及监督管理等环节作出系统规范,为全国城建档案工作提供了法治遵循。

  近年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部署要求,聚焦《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提出的档案形成单位工作责任制,应归尽归、应收尽收,电子档案在线移交等刚性要求,围绕“收得全、存得安、用得好”目标,全面优化档案“收、存、用”各个环节,推动全省城建档案管理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全省16个市馆藏城建档案总量达411万余卷,2025年按时归集率达96%,档案的齐全性、完整性大幅提高。

济南城建档案馆俯瞰图

  精准施策,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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