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自驾遭“锁车”,新能源汽车远程控制的法律边界在哪儿
2026-07-24 16:28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针对车企 “防盗、防倒卖”的免责理由,李富民认为该说辞不能构成合法免责。如有车主发现车辆被盗窃,车企完全可以应车主申请对被盗车辆进行远程锁车;对于车辆倒卖问题,车企如发现车辆轨迹异常后可向车主核实,车主拒不提供查验材料或者无法合理说明,车企可采取远程锁车措施。采取不分场景、“一刀切”的跨境“锁机”措施,过度风控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合法依据。
他进一步指出,“车辆出境将远程锁闭智能系统” 属于足以影响消费者购车决策的重大使用限制。根据相关法规,经营者对此类关键信息必须主动、醒目、充分告知;事前隐瞒、事后单方面增设境外使用限制,且未在购车合同中明确公示,对应的限制规则对消费者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此外,车企要求车主提交护照、购车合同、发票、国际驾照、签证等凭证方可解锁,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二十六条中“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的规定。
“车主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购车用车,却要承担繁琐的材料举证义务,显然加重了消费者的义务,属于不合理要求。”李富民指出,护照、签证等属于公民个人隐私信息,车企将其作为解锁前置条件,超出风控信息采集的合理限度,涉嫌侵犯消费者隐私权。
厘清远程管控边界,防范车企“技术越权”
新能源车企拥有远程后台管控权限,法律上对车企远程锁机、限权有无明确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