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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重生、霸总、复仇”循环!AI短剧流量狂欢背后→

2026-07-31 06:41   央广网

  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侵权案件中通常承担兜底维权作用,可在侵权构成要件难以举证时,为权利人提供补充维权路径。但在AI侵权案件中,该法律的适用同样存在难点,当事人很难举证证明侵权方“批量生成”AI侵权行为的事实,以及该行为与自身权益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全链条治理完善路径:

  立法、平台、企业协同发力

  2026年4月出台的《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针对数字虚拟人的制作、使用和传播,搭建起专门的全流程监管规制框架,适用于AI短剧行业。

  郭旨龙表示,AI短剧当中的数字角色、数字人表演,不会因具备虚拟外观,就豁免现有权利保护体系的约束。但凡利用自然人人脸、声音等敏感个人信息开展建模、形象生成、场景构建工作,原则上均需取得当事人的单独同意;未经特定自然人许可,不得提供可识别其身份的数字虚拟人服务,也不得使用与其高度相似的肖像、声音。该规定将肖像权、声音权益及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全面落地到数字角色的生成与使用环节。

  郭旨龙补充,该办法将监管责任延伸至数字虚拟人全服务链条,能够有效解决AI短剧领域数字形象来源不明、授权界定不清、侵权行为难以追溯等行业难题。

  刘轶圣提出,行业与法律界需形成统一伦理共识:在AI时代,作品创作、人格权益使用均需明确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同时要树立“提示充分”的行业自觉与监管导向,对作品的AI应用情况、技术运用程度、核心运营元素进行完整披露,规避行业模糊化、无序化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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