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泔水喂猪”禁令引热议!剩饭剩菜不能直接喂猪了?专家解读
2026-08-22 20:35 央广网
朱久林直言这普遍存在的第一个误读。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并未明确将“散养户”列入规制范围。法典原文使用的是“畜禽养殖场”,而根据农业农村部2025年第927号公告,畜禽养殖场有明确的规模标准。“散养户”并非国家层面的法定概念,网络出现的“含散养户”是一种通俗化延伸解读,而非法典原文的直接表述。即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三条中,涉及规模以下养殖主体的规定,其表述也是“‘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并未涉及家庭自产的剩菜剩饭。”
王灿发也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基本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平移过来的。该条共有三款规定。第一款授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也就是说,厨余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由环卫部门负责,而不是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第二款要求“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这里一定要注意规范的主体是“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包括学校食堂、机关食堂、企业食堂、从事餐饮服务的宾馆和饭店、从事餐饮服务的工商个体户等,而不包括家庭个人餐厨垃圾的产生和收集,也就是不包括家庭的“剩菜剩饭”。即使是个人,也必须是从事生产经营者。第三款是禁止性条款,禁止畜禽养殖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