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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年“名实不符”的手机号该归谁? 法院:归实际使用人

  手机,早已不只是通话联络的工具。手机号,更是绑定了使用者的数字生活,既是社交圈的通行证、电子钱包的钥匙、出行轨迹的记录者,更是我们畅游数字世界的“身份证”。如果手机号实名登记人不是实际使用者,号码该归谁?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手机号使用权纠纷案件。小浩未成年时,他的母亲委托戴女士办了个手机号,登记在戴女士名下,近20年来一直由小浩使用。后来小浩请求过户,戴女士不同意,反而要求返还号码,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用了近20年的手机号

  “过户”受阻引发纠纷

  2008年,小浩的母亲委托亲戚戴女士,为当时还未成年的小浩办理一个手机号。戴女士的丈夫便用戴女士的身份证,为案涉手机号码办理了电信入网实名登记手续。号码激活后,一直由小浩实际掌控、使用,并按时缴费,戴女士从未实际使用、管理过这个号码。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助理 秦芝:在近20年的时间里,小浩用这个号码注册了微信、支付宝、抖音等社交平台,绑定了银行卡,接收过无数工作信息、家人问候、验证码通知……可以说,这个号码已经和他的生活牢牢“绑定”在一起。基于这个原因,小浩也多次请戴女士配合办理变更过户登记,都被戴女士拒绝了。后来,两家产生矛盾,戴女士要求小浩归还案涉号码。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小浩将戴女士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他对案涉号码享有占有使用权,并判令戴女士配合办理号码的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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