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停消防车、救护车,“暴走团”还能上街吗?
2026-09-06 10:03 中国新闻周刊
在谭敏涛看来,草案新法条不代表未来健走、走路不能上道路。“法条禁止的是未经许可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列队开展健身这类非交通活动。行人单人、少量人员在人行道、路边依法正常步行、散步不受任何限制。如果相关部门划定特定时段、特定路段可以用于集体健走,依法履行许可流程之后,也可以合规开展活动。立法目的不是禁止健身,而是禁止随意侵占车行道路、妨碍通行安全的健身方式。”
杨新苗注意到,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3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依照本法第33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这意味着现实中很多人行道空间被机动车占据,导致步行条件较差。他建议,草案修订应把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空间的许可条文去掉,将人行道归还给行人。
“此外,很多城市没有自行车道,两轮车只能在人行道上行驶,草案也应该明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设有步行道、自行车道。这样一来,自行车道能够成为步行空间和车行空间的缓冲区,减少人车事故,扮演交通的护城河。”杨新苗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