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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芩喉糖“蓝芩含量为0”引争议:企业称蓝芩是商标,律师称关键看广告话术

2026-09-17 21:36   红星新闻

  蓝芩喉糖在药店、超市便利店均有售

  专家:应避免渠道场景的错位引导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在法律层面,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可以添加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俗称“药食同源”)。蓝芩喉糖中的胖大海、甘草、金银花、桔梗等成分,均已列入国家卫健委药食同源目录。

  据公开信息,扬子江药业在1999年推出蓝芩口服液后,2000年正式提交“蓝芩”在第5类(医药)商标的注册申请,近年来又陆续在第10类(医疗器械)、第29类(食品)、第30类(方便食品)、第43类(餐饮住宿)等类别注册了“蓝芩”商标。

  值得一提的是,商标法上的“蓝芩”与消费者认知中的“蓝芩”或存在错位。

  在蓝芩喉糖的知名度被打开之前,作为扬子江药业的独家中药品种,蓝芩口服液已持续畅销多年。该药品主治功能为“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9月16日,红星资本局随机走访线下药店,并拿出蓝芩喉糖的宣传图询问,得到的答复多为“没有喉糖,有口服液”。药房员工或是走到咽痛、中药专区拿出蓝芩口服液,或是推荐其他品牌的喉糖。

▲蓝芩口服液

  红星资本局从电商平台看到,部分连锁药房有销售蓝芩喉糖。在盒马、朴朴超市等即时配送超市以及罗森、711等便利店,也都能买到蓝芩喉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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