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山东拟立法: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体育运动会

2026-10-06 11:29   山东人大门户网站

  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运动伤害风险教育,完善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依法履行体育赛事活动安全保障义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投保体育意外伤害保险和场所责任保险。

  山东省青少年体育促进条例

  (草 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增强青少年体育健身意识,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展青少年体育事业,推进体育强省和健康山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开展和普及,以及青少年体育运动技能、赛事活动、后备人才、场地设施和保障监督等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青少年体育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体育和教育融合、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体魄与人格并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青少年体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青少年体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