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被告”!商丘两男子被法院强制执行6.7万元, 否认是20多年前借款案被告
2026-10-13 22:42 海报新闻


案件卷宗中的调查笔录,受访者提供
2025年8月13日,睢阳区人民法院对殷顺利进行问话,殷顺利称其住在火楼村三里井村,父亲叫殷孝民,哥哥叫殷西超,李传光系其邻居。
而殷顺利向海报新闻记者表示,其父亲殷孝民否认曾接受法院调查。殷顺利回忆,2025年8月,自己曾在睢阳区人民法院的门卫处与黄姓法官见面,对方问到两个问题,分别是与李传光的关系、家庭成员信息。殷顺利称,谈话中,法官未问及与名字有关的问题。
此外,2025年8月21日,睢阳区李口镇火楼村村委会出具一份《证明》,称殷超又名殷西超、殷利又名殷顺利,二人与殷孝民系父子关系,均居住在火楼村村委会三里井村,经核查,确认双方亲属关系属实。该证明加盖村委会公章,但未见经办人签字。
因此,睢阳区人民法院认定,根据以上查明事实,民事判决书中载明的殷超、殷利与异议人殷西超、殷顺利的父亲均为殷孝民,住址一致,年龄基本吻合,足以确定异议人殷西超、殷顺利和民事判决中的被告殷超、殷利系相同的二人,本院执行殷西超、殷顺利并无错误,异议人殷西超、殷顺利未提交证据证明其按照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债务履行。法院认为,相关执行措施并无不当,最终驳回两人的异议请求。
殷西超、殷顺利不服睢阳区人民法院做出的执行裁定,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两份村委会证明,为何说法不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