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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11月1日起施行

2026-10-27 17:10   威海发布

  明确了消防控制室设置规范。明确消防控制室的设计、施工、验收应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设备安装、操作、维护和值班值守基本功能需求。规定消防控制室出入口醒目位置应设标志牌和警示标志,设备操作按钮设置便于快速识别和操作的标识,配齐各类相关钥匙,设置符合要求的备用照明等。明确了消防控制室应保存的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强调禁止将消防控制室挪作他用,禁止擅自拆除、停用消防控制室或者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

  明确了人员值班与操作规范。明确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并且能够实现远程监控、远程操作和应急处置的,可以每班1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在岗履职应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擅自脱岗、睡岗;每日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上报;如实记录消防设备运行状态、报警信息、处置情况等内容;严格按照火警处置程序处置火警,并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做好交接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字确认。

  《规定》是威海市出台的专门对消防控制室管理进行规范的市政府规章,为威海市消防控制室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提供坚实制度支撑。《规定》制定出台的背景和过程是怎样的?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设施的“神经中枢”,是火灾预警、信息汇集和应急处置的指挥中心,其运行管理水平,直接决定火灾预警是否灵敏、应急处置是否高效,也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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