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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11月1日起施行

2026-10-27 17:10   威海发布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威海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数量持续增多,目前全市共有消防控制室2300余处。从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情况看,部分场所消防控制室还存在日常运行管理不规范、消防设施运维不到位、值班人员缺位脱岗、消防安全档案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与精致城市建设要求不相适应,亟需通过专门制度加以规范。

  为此,市政府部署启动消防控制室专项立法,将制定《威海市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列入了今年的政府规章完成项目。市消防救援局为起草责任部门,历时一年多开展全面摸底调研、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相关企业、职能部门、律师协会等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形成草案送审稿。市司法局按照立法程序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听取了各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法律顾问、市行政立法联系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草案,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规定》于2026年9月2日经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第83号令公布,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提出了消防控制室双人值班和联网后单人值班两种模式,很多物业企业比较关心,什么情况下可以实行单人值班?值班人员证书方面有哪些硬性要求?

  单人值班不是无条件放开,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消防控制室已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能够实时监测、预警,并且能够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达不到条件的,必须严格落实每日24小时、每班不少于2人的值班制度。网络中断、设备故障或者远程监控不能正常运行期间,也要及时恢复双人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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