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房销售改革在多地铺开,23省市已出台实施细则
2026-11-07 20:18 第一财经
在公积金贷款发放方面,重庆亦较为直接地给出了弹性安排。新规明确,8月28日(含)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含部分取得)的项目,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条件可以按照原规定执行。
这也就是说,在8月28日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其后续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条件(主要指放款时点)可按原规定执行,不受新政“竣工备案后发放”这一新约束的限制。
汪勇表示,这一安排实质上是针对存量项目在公积金放款节奏上留出了弹性空间,有利于平滑新政对存量项目回款周期的冲击,稳定购房需求与去化节奏。
此外,对于在途项目,重庆还按取证进度分两段设定缓冲;对于现房销售的定金,规定可收取不超过总房款的5%,额度也处于全国高档;同时,重庆新规亦支持分阶段、分单位工程的验收安排,有助于项目加快交付节奏、缩短资金占用周期。
二三线城市更具灵活性
自9月底一线城市率先落地现房销售新政细则以来,截至11月6日,全国已有23个省市落地新政实施细则。
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22城包括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二线城市(南京、苏州、杭州、成都、武汉、天津、合肥、宁波、温州、长沙、西安、济南、重庆),三四线城市(十堰、金华、绍兴、亳州、荆门);另有南昌、绵阳、泸州等城市发布征求意见稿。
国泰海通研报指出,从已出台细则看,各城市总体框架保持高度一致。在“新老划断”上进行平稳过渡,多以8月28日为分界点,对在途项目设置过渡期,最长延至2028年底;同时,预售门槛统一抬升至主体结构封顶,预售资金实行全额全过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