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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派驻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派驻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名额和工作待遇

  1.岗位名称:特邀调解员,主要从事司法调解及案件办理辅助等工作。

  2.招聘人数:10名,其中男5名,女5名。

  3.工作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含五险一金4000-8000元,根据分类分级原则,按照案件调解及协助办案情况进行考核),享受法定节假日。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保密意识,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熟悉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计算基准)。

  2.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阶段不要求法学专业,但研究生阶段应为法学类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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