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派驻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的公告
2025-07-30 15:17 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对报名有效期内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核,因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缺失、信息填报错误等主观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实行“诚信报考”承诺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周期,如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违背诚信报考承诺等情形,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经审核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后续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完全一致。
5.凡应聘者须实时关注报名邮箱动态,确保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并严格按要求及时响应。如遇特殊情况需主动致电咨询专线说明,若出现未按时回复、多次联络未果等情形,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6.当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竞争比例未达到3:1时,按程序核减招聘计划;当竞争比例低于2:1时,按程序核销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核销情况将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公告,并同步向相关应聘人员推送告知信息。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判断推理能力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未达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