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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派驻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的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与半结构化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3.应聘考试总分计算

  考试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分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分相同时,依次根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名。

  (五)体检及入职考察

  1.组织体检

  ①整体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总分进行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③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④对自动放弃体检、复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分由高到低等额安排递补体检。

  ⑤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

  2.组织考察

  ①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体检结论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职考察人员名单。

  ②对入职考察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但不限于查阅人事档案、开展个别谈话、核查学历学位认证、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延伸走访原工作单位等。

  ③对入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考试总分排名依次递补安排体检、考察。

  ④体检和入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体检结论、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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