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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虚假房源!青岛推行存量房房源信息发布和房源码核验 9月15日起执行

2025-08-21 17:13   大众网

  自有房屋产权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发布房屋出售、出租房源信息的,应当选择经市、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其实名认证从业人员进行房源信息发布。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及其实名认证从业人员可通过登录“青岛市存量房屋交易监管平台”和“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进行查询。严禁未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发布房源信息。相关网络信息平台不得为未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及其实名认证从业人员开通房源信息发布端口。

  三、明确房源信息发布的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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