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虚假房源!青岛推行存量房房源信息发布和房源码核验 9月15日起执行
2025-08-21 17:13 大众网
产权人自行发布房源信息前,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在发布出售、出租房源前,应分别在“青岛市存量房屋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和“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房源核验并取得房源核验码后,方可在相关线下门店、网站或其他网络信息平台等不同渠道发布房源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在不同渠道张贴展示或发布的同一出售或出租房源信息应当保持一致,且必须明确标识房源核验码;网络信息平台应对同一房源信息实现合并展示,方便公众自由选择服务机构。对未取得房源核验码的出售、出租房源,相关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以及相关网络信息平台不得发布相关房源信息。房屋意向买受人和承租人可分别通过“青岛市存量房屋交易监管服务平台”“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上的房源码查询功能对相关网络信息平台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出售、出租房源核验码真伪和有效性进行核验。
五、规范房源发布下架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