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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开飞机应急舱门,致航班取消!乘客赔了国航7.7万元

2025-09-07 06:50   封面新闻

  9月6日,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告诉记者,本案通过划分旅客70%、航空公司30%的过错比例,打破了“客舱安全责任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维,确立了“按过错程度合理分担责任”的裁判原则。这一规则既惩戒了旅客的不当行为,也督促航空公司将安全责任嵌入服务全流程。裁判导向有助于形成“旅客遵规、航司尽责”的共建共治格局,为长期维护航空安全提供稳定的规则预期。

  除民事赔偿外,本案判决与《民用航空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形成有效衔接。根据《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擅自移动航空设施属于违法行为,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若“机闹”行为严重威胁飞行安全,还可能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旅客违规开启应急舱门,即使未造成实际损害,也可能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4条被处以行政拘留。此类规定与民事赔偿责任共同构成“行政惩戒+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的立体化责任体系,对潜在“机闹”行为形成全方位威慑。

  来源:封面新闻(记者 杨金祝)

  

责编: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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