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开飞机应急舱门,致航班取消!乘客赔了国航7.7万元
2025-09-07 06:50 封面新闻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虽然是第一次乘坐飞机,但在其座椅前部放有安全须知卡片,电子屏幕也会播放安全须知录像,客舱卫生间写有“厕所”标识,其未阅读安全须知,也未注意观察客舱内设施的标识,并且在已经注意到飞机舱门和一般厕所门存在很大差别且无法轻易开启的情况下,没有向其他旅客或乘务员寻求帮助,而是依旧大力开启舱门,未尽到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
但是,如何乘坐飞机并非属于一般生活常识,客舱安全应当由旅客和航空公司共同保障,原告负有引导旅客正确使用飞机上设施、监控客舱和管理旅客、确保客舱安全的责任,但事发时后舱无乘务人员监管,后舱卫生间与厨房间的遮蔽帘处于打开状态,原告自身也存在管理缺陷。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承担70%的赔偿责任,原告承担30%的责任。张某赔偿国航各项损失77593.46元(110847.8元×70%)。案件受理费1258元(减半后),由国航负担377元,张某负担881元。
同时明确,张某主张的机票款退还或折抵,因国航次日已安排补飞,张某系自身原因终止行程,故不予支持;若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不服判决可在15日内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律师:
确立过错比例分担规则有助于
形成“旅客遵规、航司尽责”共建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