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优化调整对讲机管理政策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09-18 16:49 “山东无线电”微信公众号
十八、对讲机频率占用费收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九、自2026年3月1日起,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再受理和审批与本通知不符的新的对讲机频率使用许可和对讲机台(站)设置、使用许可申请。已获得许可的对讲机台(站),经批准可以延续使用到设备报废为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妥善做好相关频率迁移调整和许可变更等工作,相关工作原则上应于2029年3月1日前完成。
自2026年3月1日起,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再受理和审批与本通知不符的对讲机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申请。
二十、因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重大任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等需要依法实施无线电管制的,相关频率使用和台(站)设置、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相关管制规定或指令。
二十一、在民用航空器以及射电天文台的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使用对讲机,应当严格遵守电磁环境保护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涉及与军事系统的频率使用、干扰协调、干扰保护等事项,按照军地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二、本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其他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无线电办公室
2025年1月27日
责编:李晓芹
审签:于明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