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点的“精致”外卖 店面可能是“照骗”
2025-09-19 20:36 新快报
商家使用假门面图是虚假宣传
“消费者点外卖,商家的门面图、宣传图、评价均是重要的参考。”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生廷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若外卖商家使用虚假图片,或者盗用网图用作店面图,这种行为明显误导消费者选择,违反电子商务法、广告法相关规定,应对乱象予以查处。
此外,根据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商家使用虚假的门面图,显然存在虚假内容,本质上也是一种虚假宣传,涉嫌违反广告法,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据广告法对相关违法商家予以处罚。”
何生廷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地址必须与实际经营地址相符。若外卖商家属于“一店多开”,即多家不同店铺在同一地址经营,实际上与经营许可证的地址不符,属于违规经营,平台应严格禁止商家上述行为。
“我建议,平台方面应建立健全严格的商家入驻审核机制,并加强对商家的日常监督管理,可以鼓励消费者和骑手对‘一店多开’等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核实,及时对违规商家进行处理。”何生廷说,市场监管部门也可以加强与平台的沟通协作,及时获取平台上商家的经营信息和违规情况。定期组织对网络餐饮服务的专项检查,加大对“一店多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商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委员建议
创新“无堂食外卖店”标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