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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子公司被疑“套取”近9000万元预售监管资金

2024-10-12 15:58   经济参考网

  烟台灵芝湾置业上述负责人表示,芝罘吾悦广场项目因工程进度等因素,无法按规定从监管部门提取自有监管资金,新城控股方面进而违背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采取了上述行为。来自《合作开发协议书》内容明确,合作公司(烟台亿腾地产)股东表决权为烟台灵芝湾置业40%、青岛新城亿鑫60%,对外提供任何形式担保(为购房人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的除外)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为监管资金提供的担保项目、资产等,“申请”则提出,保证在担保使用预售资金期间,用于担保的西口旧居改造B地块相关现房不对外销售和抵押融资。

  涉嫌“套取”监管资金?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为促工期、保交付,各地政府会要求开发商把预售资金存到专用账户,并由住建部门、银行一同实施监管。采访中,多名地产界人士表示,房产企业在住建部门监管账户中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并按照工程建设进度予以拨付。

  那么,烟台鸿璟地产、烟台亿腾地产向芝罘区住建局申请提取的监管资金,最终用途是什么?“申请”内容显示,烟台鸿璟地产承诺担保使用的预售资金全部用于芝罘吾悦广场工程建设,在申请后直接将资金拨付给施工单位、供应商,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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