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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区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 2022年以来审结各类环资案件664件

2025-06-05 09:22   海报新闻

  本案属于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邀请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的典型案例;案件审理过程中聚焦“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目标要求,因案施策,充分运用判处刑罚、承担损失、公开赔礼道歉等形式,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进行惩处。针对该案被告人知法犯法、社会危险性较大等特点,判决加强了对被告人自由刑的处罚和损失承担,既体现了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也体现了人民法院“法护生态”的担当作为,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具有教育大众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多重效果。

  02.某集团公司诉某开发公司供用水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7年2月16日,某集团公司与某开发公司签订《济南市供用水合同(总表)》,载明用水人的用水范围内共有1座建筑物,用水性质为非居民用水,执行5.95供水价格;给水号为XXX;水费结算采取月结方式,用水人应在当月25日前缴清水费。

  2019年第1季度计划用水量为135立方米,实际水量为1215立方米,差额水量为1080立方米,应收超计划加价水费8032.50元;2019年第2季度计划用水量为94立方米,实际水量为2495立方米,差额水量为2401立方米,应收超计划加价水费19609.50元;2019年第3季度计划水量为38立方米,实际水量为3524立方米,差额水量为3486立方米,应收超计划加价水费29308元。以上合计56950元。

  【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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